- 環境保護類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96.05.10.北市法三字第09630894200號函
- ※垃圾焚化廠、掩埋場回饋經費管理委員決議涉及自身利益事項,是否應依「公職人員利益 衝突迴避法」迴避
- collections_bookmark 規範
臺北市法規相關解釋令函
北市12-05-1003
中華民國89年2月25日臺北市政府(89)府法三字第8901623000號令修正公布(原名稱:臺北市新闢垃圾衛生掩埋場回饋地方實施辦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