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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行政/教育/僑民教育
中華民國112年10月19日教育部臺教文(二)字第1122504130A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即日生效
  • 海外臺灣學校設立及輔導辦法 第三十四條

    本部對符合前條規定之海外臺灣學校學生得給予獎、補助,其範圍包括學 生獎學金、清寒助學金、學費及學生團體保險之補助。 前項學生獎、補助,應考量學生國籍、修習課程、申請資格、學生家庭負 擔及學校提供之配合款等條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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