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中央法規制定依據

考試/組織
中華民國98年12月31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0980013096A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六條,施行日期,由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定之(中華民國99年2月5日公務人員保障暨培訓委員會公人字第0990001433B號令發布,定自99年3月26日施行)
  • 國家文官學院組織法 第七條

    本學院為應各地區公務人員培訓需要,得設區域培訓中心;其組織另以準則定之。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