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 法務部 112.08.07 法制字第1120252230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貴部為審酌基隆市政府提報「基隆市公園管理自治條例」乙案之意見
2.
- 法務部 112.07.27 法制字第1120252164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屏東縣琉球白沙交通碼頭使用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之意見
3.
- 法務部 111.02.08 法制字第1110250183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土壤及地下水污染整治法之求償與保全制度相關條文修正草案」一案之意見
4.
- 文化部 110.05.27 文授資局蹟字第1103005594號函
- 有關執行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8條「代履行之增加地方執行單位人力需求額外費用」之說明
5.
- 法務部 110.05.18 法律字第11003506720號書函
- 行政執行法所稱「代履行」,為間接強制方法之一,代履行之費用,由執行機關估計其數額,命義務人繳納。司法實務見解有對於執行機關將人事費用納入估計代履行費用之個案,認為人事費用與執行相關法令之目的間具有必要性及關聯性,且其確係依其執行個案之工時予以估算者,執行機關得命義務人繳納該等人事之代履行費用
6.
- 文化部 109.12.30 文授資局蹟字第1093015071號函
- 有關私有古蹟土地建物所有人權利義務及主管機關代履行執行之相關說明
7.
- 法務部 109.04.27 法律決字第10903507690號書函
- 有關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命清理義務人限期清除處理,核其義務內容不具裁罰性,非屬行政罰,自無行政罰法第27條裁處權時效規定之適用
8.
- 法務部 109.01.21 法制字第10902501150號函
- 法務部就有關「基隆市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修正草案乙案之意見
9.
- 文化部 108.08.06 文授資局蹟字第1083008355號
- 主管機關如認有文化資產保存法第28條之情形,通知所有人、使用人或管理人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應就具體個案,本職權裁量,且應遵守「比例原則」,若文化資產所有權人意見不一且部分失聯,請主管機關應善盡行政義務,查詢所有人地址,合法送達通知限期改善,屆期未改善者,主管機關即得逕行管理維護,並估計代履行之費,送達於所有權人繳納之
10.
- 法務部 107.11.08 法制字第10702525730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27~29條規定參照,行政執行法所稱「代履行」,為間接強制方法之一,係指義務人依法令或本於法令行政處分,負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另以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並於文書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意旨,逾期仍不履行,且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由執行機關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又此一強制執行,如係由執行機關指定機關內人員履行者,係屬「直接強制」,而非屬「代履行」,故第29條第1項所稱所稱「指定人員」,除其他法律對於行為義務執行另有規定得由執行機關內人員代為履行者外,原則上不包含執行機關內人員
11.
- 法務部 107.05.02 法律字第10703500190號函
- 強制執行如係由執行機關指定機關內人員履行者,係屬「直接強制」,而非屬行政執行法規定「代履行」,第29條第1項所稱「指定人員」,除其他法律對於行為義務之執行另有規定者外,原則上不包含執行機關內之人員
12.
- 法務部 106.06.02 法制字第10602509100號函
- 行政程序法第15、16條規定權限委任、委託,係指涉及對外行使公權力權限移轉,並應就委任、委託事項具體明確規定,不宜以概括規定為之,亦不得為權限全部委任或委託;另基於處罰法定原則係民主法治國家基本原則之一,且處罰規定應予明確,故為符合明確性原則,罰則規定不宜以「準用」立法方式為規範
13.
- 法務部 103.12.22 法律字第10303514290號書函
- 行政執行法第3、27、28、29條、區域計畫法第21條、都市計畫法第79條規定參照,縣(市)政府為避免坑洞遇雨恐成水池而影響公共安全或有造成災害之虞,依比例原則如認有加設圍籬必要時,自得採行間接強制執行方法,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先行設置防護圍籬,作為代履行方法之一
14.
- 法務部 103.07.31 法律字第10303508880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3、27~29、32條規定參照,所稱「經間接強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係指執行機關已優先採行間接強制執行方法,惟義務人仍拒不配合代履行,或課以怠金,仍不履行原有行為或不行為義務,致間接強制顯然不能達成執行目的時,執行機關即可,斟酌實際情況轉換為直接強制;另行政執行行為應符合比例原則,執行機關應以適當方法為之,以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維護
15.
- 法務部 103.01.07 法律字第10203514940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3、27~29條、土地徵收條例第28條規定參照,該條例所定「遷移」法定義務如屬得由第三人代為執行者,自得依法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但該條例未明定得「廢棄」徵收範圍內物件,基於比例原則,執行機關應以適當方法為之,以兼顧公共利益與人民權益維護,因此尚不得逕將物件以廢棄物處理
16.
- 法務部 101.12.20 法律字第10100216630號書函
- 行政執行法第29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25條規定參照,如召集人寧願受罰執意不履行召集義務,因區分所有權人會議召集權人召集行為,性質上屬不可代替之行為義務,故不得以代履行方法強制執行
17.
- 法務部 101.09.05 法律字第10103104220號函
- 參照區域計畫法第21條及相關函釋規定,違反管制使用土地者所餘留坑洞命恢復原狀義務,並非高度屬人性之對物處分,其義務應非不得移轉,又恢復原狀義務及主管機關採取其他恢復原狀措施並收取費用之義務,似均隨同不動產移轉由拍定人繼受,主管機關自得要求繼受人及其他法定義務人,負恢復原狀之義務
18.
- 法務部 100.06.15 法律字第0999035803號書函
- 參照行政執行法施行細則第4條、水利法第93條之4定等規定,有關水利法第93條之4限期回復原狀原處分機關,在中央為經濟部,故行為人屆期不遵行所為行政執行程序,縱依法交由下級機關執行,仍應以經濟部為行政執行機關並以其名義行之
19.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100.01.20 環署廢字第1000007002號函
- 民國88年7月14日廢棄物清理法修正公布前發現之非法棄置廢棄物行為,縱因罹於裁處權時效而不得行使,但其違法狀態仍得依法命行為人及土地所有人、管理人除去
20.
- 內政部 99.03.04 台內營字第0990801544號函
- 經拍賣取得不動產之區分所有權人如非違法狀態之行為人,主管機關雖不應將其列為課處罰鍰之對象,惟得就具有實質管領力者,依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49條規定課予「限期改善」之義務
21.
- 法務部 98.07.23 法律決字第0980018233號書函
- 關於「代履行」係指義務人依法令之行政處分,負有行為義務,經於處分書或其他書面限定相當期間履行,並於文書載明不依限履行時將予強制執行之意旨,逾期仍不履行,其行為能由他人代為履行者,由執行機關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之
22.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6.12.14 環署廢字第0960090336號函
- 有關客運站牌張貼廣告物,應定其管理機關權責事宜,並釐清站牌設置之交通主管機關之權責,並依地方制度法訂定廣告物管理自治條例,進行告發
23.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6.07.26 環署廢字第0960053534號函
- 有關調查廢棄物非法棄置廠址之費用是否屬於廢棄物清理法第71條所稱「衍生之必要費用」疑義
24.
- 法務部 96.01.12 法律決字第0950047417號函
- 有關無主墳墓起掘遷葬之疑義
25.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6.01.08 簽見
- 有關停車管理處收取移置費及拖吊費經支付與拖吊廠商拖吊車租金及保管費後,尚有結餘,依停車場法及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收支保管及運用自治條例規定,納入臺北市公有收費停車場基金運用,於法尚無不合
26.
- 法務部 95.10.04 法律字第0950034130號函
- 有關91年7月19日前違法設置私人墳墓應依規定科處罰鍰得否依「行政執行法」第30條及第31條規定辦理疑義
27.
- 內政部 95.03.27 台內營字第0950801392號函
- 關於違反區域計畫法,因原行為人土地持分已拍賣並登記完竣,所餘留坑洞應要求拍定人或全體共有人恢復原狀疑義
28.
- 法務部 95.03.21 法律決字第0950007360號書函
- 受土石採取法處分之土地上原違規行為人恢復原狀認定疑義
29.
- 法務部 95.03.08 法律決字第0950005415號函
- 持份土地拍賣後,所餘坑洞要求恢復原狀疑義乙案
30.
- 法務部 95.03.08 法律決字第0950005745號書函
- 殯葬管理條例適用行政執行法疑義
31.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5.01.02 北市法二字第09432401700號函
- 關於颱風暴雨期間滯停堤外車輛違反水利法裁處罰鍰,因行為人無故意、過失而撤銷原處分後,拖吊移置費及保管費用應否返還乙案釋疑
32.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8.10 北市法一字第09431407200號函
- 代履行之事前通知主要目的在於預先收取費用及再次敦促當事人自行履行,此種程序規定之違反,應尚不致產生侵害當事人權益之情事,且已於代履行同時或嗣後通知當事人補正程序,故代履行執行效力應不受影響
33.
- 臺北市政府法規委員會 94.05.05 簽見
- 本案土地所有權人或使用人依水土保持法第4條為水土保持義務人,該義務屬依法令負有行為義務,主管機關以書面定期間履行,逾期不履行,得依第29條委託第三人或指定人員代履行,該履行費用應向義務人收取
34.
- 行政院環境保護署 93.11.30 環署廢字第0930087788號函
- 有關違反廢棄物清理法事件,由執行機關代為清除、處理廢棄物之代履行費用繳納釋疑
35.
- 內政部 93.07.07 台內營字第0930084992號函
- 有關違反區域計畫法第十五條第一項規定土地之承租人,而土地所有權人是否負擔強制恢復土地原狀費用疑義
36.
- 內政部 93.06.16 台內營字第0930083975號函
- 釋公寓大廈管理條例第二十四條規定疑義
37.
- 經濟部 92.06.20 經授水字第09220207700號函
- 凡於曾文溪等河川區域內建造房屋或其他未經許可之使用行為者,應於九十二年七月十五日前自行清除
38.
- 法務部 92.06.10 法律字第0920017573號函
- 關於早期非都市土地農牧用地擅採土後遺留之坑洞,擬與該土地所有人訂立行政契約,以北宜高速公路平原線工程餘土回填,是否妥適乙節
39.
- 法務部 91.12.11 法律字第0910045357號函
- 關於各直轄市、縣(市)主管機關依建築法認定應強制拆除之違章建築,依行政執行法第二十七條至第二十九條規定辦理,是否適法乙案
40.
- 法務部行政執行署 90.09.05 行執一字第003004號函
- 有關行政執行之代履行費用,應命義務人先行繳納,如逾期未繳納者,可移送行政執行處執行
41.
- 法務部 90.01.18 (90)法律字第048922號函
- 有關監察院函請該府查處轄內岡山鎮楊○○先生設置之私立吉○公墓乙案所涉行政執行法適用疑義
42.
- 內政部 88.03.11 (88)台內地字第8884381號函
- 有關臺灣省各農漁會抵押放款之農地,因違規使用而無法拍賣,致不利於農漁會信用部逾期放款之清理,應如何處理疑義
43.
- 法務部 85.05.22 (85)法律決字第12351號函
- 有關具公共安全經斷電後留下危險物品等屬私有物之處置宜視該物之屬性,而為不同之處理至於該物之屬物為何,涉及具體事實之認定問題
44.
- 法務部 84.07.03 (84)法律決字第15402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三條所謂「法令」,係指法律及基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如涉及地方自治事項,尚包括經地方議會通過,且具合法性之地方自治法規在內
45.
- 法務部 84.01.25 (84)法律決字第02114號函
- 寺廟管理人召開信徒大會是否為行政法上之義務疑義
46.
- 法務部 84.01.25 (84)法律決字第02114號函
- 寺廟管理人召開信徒大會是否為行政法上之義務疑義
47.
- 法務部 83.07.28 (83)法律決字第16119號函
- 寺廟管理人召開信徒大會是否為行政法上之義務疑義
48.
- 法務部 83.07.28 (83)法律決字第16119號函
- 寺廟管理人召開信徒大會是否為行政法上之義務?而為行政法上所定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處分負有之義務?應以法律定之,相關法規均未規定時,對於宗教行為及活動之規範,在不違返現行法令及公序良俗之範圍內,似宜儘量尊重其教義及教規
49.
- 內政部 77.06.21 (77)台內民字第610301號函
- 台灣省政府社會處請釋關於公墓主管機關依「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墓基面積之精神,另依職權命令劃定一定之墓基面積,使用人如有違反,可否依行政執行法處理疑義
50.
- 法務部 77.06.13 (77)法律決字第9896號函
- 行政執行法第3條、第4條規定中所謂「法令」之內容,依文義解釋,除法律及法律授權訂定之命令外,尚包括依職權訂定之命令
51.
- 內政部 77.04.19 (77)台內民字第593098號函
- 關於台灣省嘉義縣番路鄉公墓使用管理辦法規定,該鄉公墓每一座墓基之面積,不得超過十三‧二平方公尺,如申請使用人違反規定可否依照「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規定處理疑義
52.
- 法務部 77.04.13 (77)法律決字第6218號函
- 按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十條規定公墓內墓區每一墓基面積不得超過十六平方公尺。次按嘉義縣番路鄉公墓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每一座墓基面積不得超過十三.二平方公尺。本件依來函所述,申請使用人營建墳墓,墓基超過十三.二平方公尺固違反該鄉公墓使用管理辦法第三條規定,但如未超過十六平方公尺時,似不得依墳墓設置管理條例第二十六條之規定處理。至於得否依行政執行法規定處理乙節,如認行政執行法第三條、第四條所謂「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處分」,係僅指法律及授權命令時,似不得依行政執行法處理之。
53.
- 法務部 76.02.02 (76)法律決字第1358號函
- 按依法令或本於法令之處分,負有行為義務而不為者,依行政執行法第三條之規定。該管行政官署可代為或命第三人代為之,並向義務人徵收費用。本件台北縣汐止鎮○○工業股份有限公司非法於都市計畫農業區土地堆置礦砂,經依都市計畫法第七十九條及第八十條規定處理,仍拒不恢復原狀乙案,似可依行政執行法上代執行之有關規定處理,至於目前無適當地點可供容納礦砂乙節,係屬事實問題,似宜視執行當時及當地之情況,由主管機關依職權決定處理之。
54.
- 內政部 74.05.23 台內營字第311559號函
- 關於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建築設計施工篇第四十五條第二款之規定擅自開設窗戶者,經多次限期自行封閉均不理,又依行政執行法代執行閉堵塞時所需費用,房屋所有人拒繳時應如何處理一案
55.
- 內政部 72.10.28 台內營字第191768號函
- 為建築物附設之室外停車空間,違規使用,經通知限期改善而逾期不改善者,可否依行政執法代執行之規定,排除該違規使用以恢復原有停車功能乙案,復如說明二請查照。
56.
- 內政部 60.09.17 台內地字第437938號函
- 未設有土木包工商業同業公會者得持縣市商會會員證參加營繕工程投標
57.
- 內政部 60.08.25 台內地字第421688號代電
- 為建築工程在法院訴訟中其工程期間可否延至訴訟解決乙案,電希遵照由
58.
- 內政部 60.08.16 台內地字第421051號代電
- 為辦理都市計劃道路拓寬工程疑義乙案,電復知照由
59.
- 內政部 60.03.12 台內地字第399424號函
- 騎樓地打通拆除建築物之處理
60.
- 內政部 54.02.10 台內地字第164307號函
- 違反建築技術規則如何處理
61.
- 前司法行政部 54.01.21 (54)台函參字第337號函
- 查建築技術規則其性質係屬一行政命令之法規,人民違反該規則僅得依行政執行法第三條之規定辦理,其因代執行之結果所生之費用自得向義務人徵收,義務人如拒不繳納該項費用時,似難逕送司法機關強制執行。惟義務人因此獲得財產上之消極利益(財產應支付而未支付所生無形的利益),代執行之官署或受命代執行之第三人,似可依民法第一七九條之規定,提起請求不當利得返還之訴。
62.
- 內政部 45.03.22 (45)台內戶字第8678號函
- 戶長扣留戶口名簿,可依行政執行法第二條第二項之規定告誡,再依第四條第一項之規定處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