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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關「住宅補貼方案之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及銀行貸款
利率於111年12月21日調整如說明
發文機關:內政部
發文字號:內政部 111.12.26. 內授營財字第1110822253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111年12月26日
主旨:有關「住宅補貼方案之購置及修繕住宅貸款」借款人負擔利率及銀
行貸款利率於111年12月21日調整如說明,請查照
說明:
一、中華郵政股份有限公司2年期定期儲金額度未達新臺幣500萬元機動利
率於 111年12月21日起調升0.125%,「住宅補貼方案之購置及修繕住
宅貸款」之借款人負擔利率及銀行貸款利率,同步配合調升0.125%,
政府補貼利率維持不變,有關借款人負擔利率、銀行貸款利率及政府
補貼利率,請依附件一所列利率辦理。
二、另政府為減輕民眾貸款利息負擔,於本(111)年3月23日起由政府負
擔並提高補貼利率0.125%部分,持續補貼至113年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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