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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管制地
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並自中
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12.06.21. 經貿字第11250200910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6月21日
主旨:修正「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特定戰略性高科技貨品種類及輸出
管制地區」之「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及「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
單」,並自中華民國一百十二年六月二十三日生效。
依據:貿易法第十三條第三項。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海關進口稅則部分稅則修正,爰修正旨揭清單。輸往北韓敏感
貨品清單計增列82項貨品,輸出規定代號為「S01」,另修正4項貨品
之貨名,刪除40項貨品。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計增列78項貨品,輸
出規定代號為「S03」,另修正4項貨品之貨名,刪除37項貨品(如附
件)。
二、本公告內容及修正清單項目另刊載於本部國際貿易局經貿資訊網(網
址為https://www.trade.gov.tw)。
附件-輸往北韓敏感貨品清單.pdf
附件-輸往伊朗敏感貨品清單.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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