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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告「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
2條第2項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
發文機關:經濟部
發文字號:經濟部 112.08.14. 經授工字第11251029960號公告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8月14日
主旨:公告「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
法」第2條第2項所定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
依據:「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
第2條第2項規定辦理。
公告事項:
一、旨揭適用領域業經本部審酌產業發展情形,擇定具有領先技術競爭優
勢或於成熟製造技術具有創新性應用之相關領域,公告如附件。
二、本次公告適用領域包含半導體、電動車輛、通訊、顯示器及其他經審
查小組同意之領域項目等,將由本部每 2年邀請相關產、官、學、研
代表進行檢討,如有修正將再另行公告。
三、本案另公布於本部工業局全球資訊網站(網址:https://www.moeaid
b.gov.tw)首頁/訊息公告/產業創新條例。
附件-公司前瞻創新研究發展及先進製程設備支出適用投資抵減辦法第二條第二項前瞻創新研究發展適用領域.pdf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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