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公司類 text_rotate_vertical 另存PDF print 友善列印

  • 公告「進口特定紡織品之產地標示規定」,並自112年6月23日生效 發文機關: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發文字號:經濟部國際貿易局 112.08.15. 貿服字第1120152472號
    發文日期:民國112年8月15日
    主旨:公告「進口特定紡織品之產地標示規定」(如附件),並自112年6
       月23日生效。
    依據:貨品輸入管理辦法第11條及第20條。
    公告事項:
    一、為配合海關進口稅則修正,爰公告旨揭標示規定。
    二、本局112年4月28日貿服字第1120150959號公告自112年6月23日停止適
      用。
    〔依經濟部國際貿易署 112.10.20. 貿管理字第1120153242號公告發布,
    自即日停止適用〕
    附件-進口特定紡織品之產地標示規定.pdf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