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預備軍官自願留營後,其身分即變更為常備軍官,應按照常備軍官規定辦理。又大專畢業生
未能考取預備軍官而服常備兵役之年資於充任各級學校教員時,因其工作性質、俸級均不相
符,其年資應不予採計
發文機關:教育部
發文字號:教育部62.04.14. 臺(62)人字第9358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62年4月14日
預備軍官自願留營後,其身分即變更為常備軍官,應按照常備軍官規定辦理。又大專畢業生
未能考取預備軍官而服常備兵役之年資於充任各級學校教員時,因其工作性質、俸級均不相
符,其年資應不予採計。(教育部62.04.14. 臺(62)人字第九三五八號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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