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結合行為許可案 發文機關: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發文字號:行政院公平交易委員會 90.07.18. (九十)公壹字第9007843-001號函
    發文日期:民國90年7月18日
    受文者:○○有限公司(○○) 代表人:○○○ ○○有限公司(○○) 代表人:○○○ 右二人代理人:○○○ 律師 主旨:關於○○有限公司與○○股份有限公司為事業結合,依公平交易法 第十一條規定申請許可乙案,業經本會九十年七月十二日第五0五 次委員會議決議准予許可,茲檢送許可決定書乙份,請 查照。 說明:復 貴公司九十年六月八日事業結合申請書。(行政院公平交易委 員會90.07.18. (九十)公壹字第九00七八四三-00一號函)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