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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戶政類 內政部 113.01.25. 台內戶字第1130240553號函
中央法規
  • 第八條
    山地原住民與平地原住民結婚,得約定變更為相同之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 住民身分;其子女之身分從之。 未依前項規定約定變更為相同之原住民身分者,其子女於未成年時,得由 法定代理人協議或成年後依個人意願,取得山地原住民或平地原住民身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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