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規範基礎

衛生類 中央健健保險局 85.09.26. 健保醫字第58018986號函
中央法規
  • 第十三條
    保險對象住院後,不得擅自離院。因特殊事故必須離院者,經徵得診治醫師同意,並於病 歷上載明原因及離院時間後,始得請假外出。晚間不得外宿。 未經請假即離院者,視同自動出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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