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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法規條文檢索

北市09-04-3001
中華民國101年12月25日臺北市政府(101)府勞障字第1014042990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並自102年1月17日實施(原名稱:臺北市政府勞工局身心障礙者職業輔導評量工具及場地管理要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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