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法規條號查詢
北市06-02-3002
中華民國111年5月18日臺北市政府(111)府工衛字第11130187451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六點,自中華民國111年7月1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使用公私有建築物室內空間埋設污水下水道管線補償要點)
自第1條至第6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