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503773520號、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5130416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六條,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2年9月11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203701800號、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21350345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五條、第六條條文,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5月8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703503730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70400560號令會銜修正發布第二條條文
- 中華民國96年11月28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603518710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60409457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六條,除第四條、第五條自97年1月1日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5年5月17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503507341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50403402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五條,除第二條第一款關於葡萄酒之含量規定,自修正發布後六個月施行外,自發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93年6月29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303509760號、行政院衛生署衛署食字第0930408199號令會銜訂定發布全文五條,自發布日施行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財政/專賣
中華民國93年6月29日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7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503773520號、衛生福利部部授食字第1051304161號令會銜修正發布全文六條,自發布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