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9月20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1103734830號令修正發布第十二點,並自112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10月5日財政部台財庫字第10903753220號令修正發布第六點、第四十五點;增訂第十九點之一,除第四十五點自110年1月1日生效外,自即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1月1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10303789120號令修正發布全文五十一點,並自104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1年12月7日財政部臺財庫中字第10103740090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四點、第五點、第六點、第九點、第十一點、第二十四點、第三十點、第三十一點、第三十二點、第三十三點、第三十六點、第四十四點、第四十五點、第四十八點、第五十點,並自102年1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93年7月1日財政部臺財庫中字第0930390974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五十一點,自93年7月1日起實施
- 中華民國90年1月20日財政部臺財庫字第0900350073號令發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