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10580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之一、第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121045555號令發布,定自112年12月20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6年6月1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60007325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條及第六十條條文,自公布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5年12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500161481號令修正公布第六條、第二十八條、第二十九條至第三十條之一、第三十六條、第四十三條、第四十五條及第五十一條;增訂第二條之一、第二十八條之一及第四十九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6年1月25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60001430號令定自106年5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4年12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400151441號令修正公布第三十二條、第四十五條至第四十八條、第四十九條、第五十二條;增訂第三十二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5年1月11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50000942號令發布定自105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6月4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8511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第三十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6月16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30033781號令發布定自103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3年1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3000006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二條條文(中華民國103年2月6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30004704號令定自103年3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100年11月2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25971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三十六條之一條文,施行日期,由行政院定之(中華民國100年12月8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00066010號令發布定自100年11月23日施行)(中華民國101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規字第1010134960號公告第十一條第七項所列屬「行政院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之權責事項,自101年7月1日起改由「金融監督管理委員會」管轄)
- 中華民國100年1月2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1000001657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第五條、第七條、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六條、第二十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八條、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六條、第五十一條;增訂第三條之二、第六條之一、第八條之三、第三十條之一、第四十二條之一、第四十八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100年3月31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00016553號令除第十六條及第二十條外,本院定自100年4月1日施行)(中華民國100年7月26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00037876號令發布第十六條、第二十條條文,定自100年9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9年12月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900331431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一條條文(中華民國100年1月31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000005685號令發布,定自100年2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9年5月5日總統華華總一義字第0990011035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七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99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90036378號令發布,定自99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2986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九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97年3月10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70009436號令發布定自97年3月10日施行)
- 中華民國97年1月16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700003931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第九條條文(中華民國97年2月18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70006144號令發布,定自97年3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6年12月1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600164551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十五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97年2月18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70005855號令發布,定自97年3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5年2月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500014911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條文(中華民國95年3月8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50009842號令發布,定自95年5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4年6月2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640009283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刪除第八條之二條文(中華民國94年8月1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40033230號令發布,定自94年8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2年6月2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920011487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條文(中華民國92年6月25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0920035508號令發布,定自92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7月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134120號令修正公布名稱及第一條、第十一條、第四十一條、第四十九條、第六十條;增訂第一條之一、第八條之二條文(原名稱:營業稅法)(中華民國90年8月13日行政院(90)臺財字第046058號令發布自91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6月13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9000115180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三條之一、第八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90年6月29日行政院台九十財字第039981號令發布,定自90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8年6月2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800150080號令修正公布第十一條、第二十一條、第六十條條文,自91年1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87年6月17日總統(87)華總(一)義字第8700119510號令修正公布增訂第五十三條之一條文(中華民國87年7月7日行政院(87)臺財字第33932號令發布,定於87年7月10日施行)
- 中華民國86年10月29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231640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條文(中華民國86年11月28日行政院(86)臺財字第46701號令發布,定於86年12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6年5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126780號令修正公布第五十二條條文(中華民國86年6月30日行政院(86)臺財字第26595號令發布,定於86年7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6年5月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860010481號令修正公布第十六條、第二十條條文(中華民國90年12月21日行政院(90)臺財字第073658號令發布自91年1月1日施行)
- 中華民國84年8月2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658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第五十一條條文(中華民國84年8月23日行政院令發布自84年9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84年1月18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0248號令修正公布第八條條文,行政院核定自84年3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82年7月30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3703號令修正公布刪除第五十四條、第五十五條條文,行政院核定自82年8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77年5月27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2084號令修正公布第七條至第九條、第十三條、第十五條、第二十三條、第二十四條、第二十六條、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第三十五條、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第五十八條、第六十條;並刪除第五十六條條文(中華民國77年6月10日行政院台七十七財字第15319號令發布定自77年7月1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74年11月15日總統華總(一)義字第5730號令修正公布全文六十條(75年1月20日行政院臺財字第1279號令發布自75年4月1日起施行,稅率定為100分之5)
- 中華民國69年6月29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四十二條
- 中華民國59年11月28日總統修正公布第七條及第九條條文
- 中華民國57年1月11日總統修正公布第七條及分類計徵標的表
- 中華民國54年12月30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五十九條暨分類計徵標的表
- 中華民國48年4月13日總統令修正公布第六條及分類計徵標的表第一類新聞業計徵標的
- 中華民國44年12月30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二十九條
- 中華民國41年9月19日總統修正公布第四條第三款;增訂第二十二條條文,原第二十二條起依序遞改全文二十六條
- 中華民國40年11月24日總統修正公布附表
- 中華民國39年6月7日總統修正公布全文二十五條
- 中華民國36年11月14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第五條條文
- 中華民國36年5月2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二十八條
- 中華民國35年4月16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二十一條
- 中華民國31年7月2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二十一條
- 中華民國30年9月26日國民政府修正公布全文十三條
- 中華民國20年6月13日國民政府制定公布全文十三條
中央法規歷史沿革
行政/財政/賦稅
中華民國20年6月13日
中華民國112年12月6日總統華總一經字第11200105801號令修正公布第二條之一、第六條條文(中華民國112年12月20日行政院院臺財字第1121045555號令發布,定自112年12月20日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