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北市教特字第111306012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2年7月11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2)北市教特字第102375671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七點至第九點、第十一點
- 中華民國101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1)北市教特字第10140637600號函修正發布全文十四點
- 中華民國100年9月13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00)北市教特字第10043118400號函修正發布第一點、第六點、第九點
- 中華民國96年9月2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6)北市教特字第09637618500號函修正第六點第四款、第五款及第六款及第八點
- 中華民國95年11月2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5)北市教特字第095384496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4年8月30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4)北市教特字第094363562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91年8月7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91)北市教五字第09136233200號函修正
- 中華民國89年8月25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89)北市教五字第8925752000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5-10-3001
中華民國89年8月25日
中華民國111年6月16日臺北市政府教育局(111)北市教特字第1113060123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11年8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