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0)北市地登字第1106026912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九點,並自110年11月1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5年4月6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5)北市地登字第10530878500號令修正發布名稱及全文九點,並自中華民國105年4月25日生效(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地籍謄本及相關資料作業要點)
- 中華民國101年1月20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01)北市地籍字第10130136700號函修正發布第九點,並自函頒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8年6月8日臺北市政府地政處(98)北市地一字第09831491100號函修正名稱暨全文(原名稱:臺北市各地政事務所受理通信申請地籍謄本作業要點),並自即日起施行
- 中華民國90年9月5日臺北市政府(90)北市地一字第9022230401號函訂頒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17-08-3003
中華民國90年9月5日
中華民國110年11月1日臺北市政府地政局(110)北市地登字第1106026912號令修正發布第三點、第九點,並自110年11月1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