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瀏覽器不支援JavaScript功能,若網頁功能無法正常使用時,請開啟瀏覽器JavaScript狀態 跳到主要內容

法規資訊中央歷史法規

行政/交通/公路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非現行版本
中華民國49年7月28日
中華民國109年6月2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0950063201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一條文

修正內容

  • [增訂]
  • 第四十四條之一

    同時經營公路汽車客運業及市區汽車客運業者,實施公路及市區汽車客運車輛混合調度前, 應先報請各該公路主管機關核准。

快速回到頁首按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