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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規資訊中央歷史法規

行政/交通/公路
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 非現行版本
中華民國49年7月28日
中華民國110年11月24日交通部交路字第1105014434號令修正發布增訂第四十四條之五條文

修正內容

  • [增訂]
  • 第四十四條之五

    經營第四十四條之二所定市區汽車客運之偏遠路線者,得以其行駛班車提 供貨運服務;其營業範圍、收費基準、得載貨之空間及應遵守事項,依公 路主管機關按實際需要規劃公告辦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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