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11)北市財管字第11130124511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111年3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9年5月26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09)北市財管字第10930036001號令修正發布,並自109年6月1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8年3月15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08)北市財管字第10830191431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108年3月18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10月31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06)北市財管字第106312141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五點,並自106年11月3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6年7月25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06)北市財管字第10630768600號令修正發布第二點、第四點至第六點、第八點、第十點,並自106年8月4日生效
- 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04)北市財管字第10430081000號令訂定發布全文十七點,並自104年3月1日起生效
臺北市法規歷史沿革
北市03-04-3002
中華民國104年1月22日
中華民國111年2月18日臺北市政府財政局(111)北市財管字第11130124511號令修正發布部分規定,並自111年3月1日生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