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八、各級戶政、警政機關(單位)辦理戶口校正工作人員,工作得力或不力者,依相關獎懲
規定,予以獎懲。
法規資訊中央現行法規
行政/內政/戶政
中華民國86年9月20日
中華民國107年1月19日內政部內授中戶字第1061204615號函修正發布第八點,自即日生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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